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监督工作,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在全省选聘部分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共计35人,其中国有企业人大代表2人,省政协民营企业代表5人,国有企业代表2人,各类商会及民营企业代表18人、省营商办代表2人、小微企业代表3人、媒体代表3人,建立起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新机制,助推湖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湖北省四川商会党委书记范双涛被选聘为湖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员。
法治督察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受聘期满后自然解聘。在参与湖北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的法治督察活动中,法治督察员主要采取驻点式督察、主动查询、暗访督察、书面函询、调研式督察以及“互联网+督察”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法治督察活动结束后,法治督察员要及时将督察意见上报。针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将以湖北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名义督促所在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期结束后由法治督察员进行回访,确保整改到位。法治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将由湖北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相关人员集中研判,提出处置意见,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并将结果反馈给法制监督员湖北省委依法治省办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法治督察员履行职责情况,对法治督察员进行动态调整。